凡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按规定报名入学;凡不符合以下新生入学规定的学生,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一)本学区户籍新生入学
依据户口簿、素质报告册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
(二)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学
1.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少年(见附件1),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居住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办理入学手续。
2.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家长持户籍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三)居住在本学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
1.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2)随迁子女由其父母带领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2日至6月13日。
3.“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沣东新城辖区内的居住证或本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①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沣东新城辖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
②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买房:提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我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样表见附件2)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以上材料,家长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回。
三、报名登记时间:
请监护人与学生,持户口簿、素质报告册以及四证所需证明材料,在我校完成新生信息登记工作。
具体安排为:学区内为2017年6月2日,本区非学区内6月3日到4日;区外为2017年6月12日---6月13日。
四、咨询电话:029---82369587 雷主任
029---82369585 吕主任
公告时间: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序号 |
对象 |
证明材料 |
1 |
驻艰苦边远地区、西藏、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危岗位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父母工作单位主管厅(局)或部队师级以上介绍信
或证明及原籍区县教育局、民政局介绍信 |
2 |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残疾军人证、残疾警察证及原籍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
3 |
按规定引进专家及特殊人才适龄子女 |
相关职称证书及引进单位主管厅(局)介绍信或证
明 |
4 |
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 |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
部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市用人单位证明 |
5 |
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
西安市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收养人的户口簿 |
6 |
为我市经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 |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县以上政府相关证明 |
7 |
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
原籍区县以上民政局、残联证明或区县级以上医
院危重病证明书 |
8 |
人社、民政部门接收符合我市条件的自
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的适龄子女 |
原籍区县以上人社局或民政局证明,父母本人转
退伍证件 |
9 |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华侨适龄子女 |
驻相应国使领馆证明、华侨与入学学生关系证明 |
10 |
台湾,香港和澳门籍学生 |
西安市台办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份
证件 |
11 |
外国外交人员或侨民的适龄子女 |
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 |
注:1.属于以上1—8类政策规定准入的学生除提供上表所列证明外,还需持有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明和我市居住证(或我市户籍证明)及本人申请。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附件2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户籍地址: 省 市 区 镇 村
身份证号码: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 省 市 区
镇 村 工作(或居住),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其子女需要在 接受义务教育。
西安市车辆中学
2017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简章
西安市车辆中学是沣东新城教育局管辖的一所具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完全中学,2007年晋升为陕西省标准化高中,是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样本校。2016年学校荣获西安市素质教育优秀学校称号;沣东新城高考质量优秀学校、中考质量优秀学校”和“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东邻汉未央宫遗址,南近秦阿房宫遗址,西临汉太液池遗址,北依六村堡工业园区。四周田园风光和文化氛围浓郁,远离闹市,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是求学就读的好去处。
为深化素质教育,加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教育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校特长生培养需要,经学校研究,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具体招生要求如下)
体育类
1、招生对象
(1)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田径、足球项目中有体育特长的毕业生。
2、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体育特长生30人,其中:
田径(男、女共10人) 足球(男、女共20人)
3、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来校领取并填写《西安市车辆中学体育特长生报名表》
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地点:西安市车辆中学体育组办公室(学校操场大门口)
* 报名时带个人一寸照片2张、各类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
(2)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
(1)田径:田径相关技术和能力测试
(2)足球:身体素质及足球专项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老师 张老师
咨询电话:82369587
艺术类
1、招生对象
(1)2017年小学毕业生。
(2)具有西安市艺术特长生资格证明。
2、招生计划(10人)
器乐类:铜管乐:小号 、长号 、中音号、萨克斯 、黑管 、长笛、短笛
民乐类: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笛子
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
声乐类:童声
3、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来校领取并填写《西安市车辆中学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地点:西安市车辆中学招生办公室
* 报名时带个人一寸照片2张、各类获奖证书、考级证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2)专业测试
①测试内容:
器乐类:演奏自选曲目一首(3分钟内完成);
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风格不限,伴奏自备;
声乐类:演唱(儿童歌曲一首,伴奏自备);视唱(唱出所给乐谱:简谱或线谱)
②测试时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测试地点:西安市车辆中学音乐教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82369585
学校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建章路47号(乘223、713、912、403、226路公交车车辆厂十字下即到)
西安市车辆中学
2017年5月26日